宁波市教育服务与电化教育中心文件
甬教电服〔2020〕17号
关于组织参加“2021年新媒体新技术教学应用
研讨会暨第十四届全国中小学创新课堂
教学实践观摩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市)教育装备电教部门,各直属学校:
根据中央电化教育馆《关于举办2021年度全国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展示活动的通知》(教电馆〔2020J78号)文件精神,现将2021年新媒体新技术教学应用研讨会暨第十四届全国中小学创新课堂教学实践观摩活动的相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范围
幼儿园、中小学、职业高中等所有学段教师及教育工作者。
二、内容设置及要求
本次活动主要征集以学习者为中心,彰显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创新的基本理念和方法的课堂教学实施课例。征集课例类型为:交互式电子教学设备类、数字化学习终端类、创客/STEAM类、人工智能编程类,具体要求详见观摩活动指南(见附件)。
三、课例征集方法及时间
(一)课例征集方法
活动坚持教师自愿参与的原则,每名教师仅可报送一节课,每节课只能由一名教师执教。参加者采用自主报送与学校组织报送相结合的方法。
1.个人自主报送:参加活动教师征得学校同意后,登录活动官网(#)进行注册、申报、提交课例。
2.学校组织报送:所有教师登录活动官网(#)进行注册、申报、提交课例。学校再统一将本校参加活动的教师信息统计表,加盖学校公章发至邮箱guanmoke@#。
(二)版权事宜
参加本项活动并上传课例视频作品的教师,即视为同意主办方在保留作者信息的基础上,将该课例用作出版、宣传、推广等用途。
(三)报送时间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
四、其他事项
请各区县(市)教育装备电教部门、各直属学校认真组织,积极发动教师及学校参加此次活动。中央电教馆活动联系人:李老师、刘老师,联系电话:010-66490923.010-66411813。宁波市教育服务与电化教育中心活动联系人:顾晓燕,联系电话:0574-87680684,邮箱:87138516@#。
附件:“2021年新媒体新技术教学应用研讨会暨第十四届全国中小学创新课堂教学实践观摩活动”活动指南
宁波市教育服务与电化教育中心 2020年12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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